1、(多选题)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下列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中,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向国家提出要求的权利有:
A.受教育权
B.财产权
C.继承权
D.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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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积极受益权,是指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除了财产权和继承权外,公民享有的其他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和受教育权等都属于积极受益权。
因此,选择B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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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积极受益权相对的是消极受益权,是指公民行使该项权利一般不需要国家积极的保障,国家仅负有不侵犯其合法行使以及该项权利受到侵害时予以救济的义务。
2、(单选题) 下列有关生活常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运动时脚扭伤肿了,应该进行热水敷应急处理
B.打呵欠是一种深呼吸动作,它会让人比平常更多地吸进氧气和排出二氧化碳
C.一般来说女性比男性更易患抑郁症
D.水果榨汁喝会减少水果中维生素C和纤维素的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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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活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脚扭伤肿后,应该进行冰敷。冰的作用是减少通往伤处的血流,使受伤部位的内出血和肿胀情况得到控制,恢复的过程也会加快。
如果用热敷,受伤处温度会升高,流到伤处的血液增加,使伤处肿痛加剧。且如伤处有小血管破裂,热敷会增加出血量,使血肿吸收困难,延缓恢复过程。
一般情况下,24小时以后扭伤组织的肿胀比较稳定,出血也会停止,这时候就可以进行热敷处理,促进局部的血液循环,加速肿胀消退和淤血的吸收,促进扭伤组织的恢复。所以,脚扭伤肿后,不应该立刻用热水处理。A项错误,但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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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当我们感到疲累时,体内已产生了许多的二氧化碳。当二氧化碳过多时,必须通过增加氧气来平衡体内所需。因为这些残留的二氧化碳,会影响我们身体的机能活动,这时身体便会发出保护性的反应,于是就打起呵欠来。打呵欠是一种深呼吸动作,哈欠开始时,由于口腔和咽喉部肌肉强烈收缩,使口腔强制开大,与此同时胸腔扩展,双肩抬高,使肺能吸入较平常更多的氧气。呼气时,大量二氧化碳也随之被排出。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女性比男性容易患上抑郁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女性生理及生殖结构的问题。女人的生理结构,使到她们在成年时要经历来经、停经和怀孕的过程,这些生理上的变化都会带来压力,而一旦不能正确地控制这些压力,就容易产生抑郁症。C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D项:水果的细胞有着复杂的超微结构,在榨汁时,高速旋转的刀片会把大部分细胞破坏掉,把所有营养素都混在一起。其中的维生素C遇到了多种氧化酶马上就会被氧化,从而造成维生素C的大量流失。同时,不溶性元素如钙、膳食纤维等也会被留在渣子当中。喝水果汁会减少人们对水果中富含的膳食纤维的摄取。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3、(单选题) 公安局侦查员甲在审理某公司仓库保管员乙盗窃一案时,对乙盗窃价值五万元高档商品的罪行不追究也不取证,还将罪证材料销毁,帮助乙逃避处罚。甲的行为构成:
A.妨害作证罪
B.徇私枉法罪
C.放纵走私罪
D.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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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题干中,公安局侦查员甲对乙盗窃价值五万元高档商品的罪行不追究也不取证,明知乙有罪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甲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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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D项排除。
4、(单选题) 甲与乙因相邻权问题发生纠纷,乙总是将垃圾、臭水倒在甲家门口,甲屡次劝阻无效后,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停止侵权。法院立案后,村里人议论甲,说甲不讲情谊。甲不堪议论,为顾全面子,在法院数次传呼后,均不到庭,对此,法院可以:
A.按撤诉处理
B.缺席审判
C.终结诉讼
D.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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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由法条可知,甲在法院数次传唤后,均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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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由法条可知,缺席审判与原告无关。B项错误。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由法条可知,题干中没有可构成终结诉讼的情形。C项错误。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由法条可知,题干中没有可构成延期审理的情形。D项错误。
5、(单选题) 中国农科院某研究所有意与河北农业大学在河北共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应使用的公文文种为:
A.请示
B.意见
C.决定
D.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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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知识。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中国农科院某研究所与河北农业大学属于不相隶属机关,因此用“函”恰当。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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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不符合题意,A项不当选。
B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不符合题意,B项不当选。
C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不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
6、(单选题) 行政首长的责任不包括:
A.公务员责任
B.法律责任
C.政治责任
D.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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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领导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首长,是行政机关的最高领导人,行政机关及其活动的指挥者。在行政活动中行政首长具有组织、指挥、命令、监督等权力。行政首长的责任主要包括四种:①公务员责任;②行政责任;③政治责任;④领导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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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公务员责任是指行政首长作为公务员队伍的特殊群体,应当承担公务员的责任。具体包括接受辞退,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赔偿,承担刑事法律责任。A项正确,故不选。
C项:政治责任是指行政首长作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者,作为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无疑应承担政治上的责任和义务。C项正确,故不选。
D项: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首长担负着对全国或地区某项行政工作的领导权,对所辖公共行政事务承担领导责任。D项正确,故不选。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首长作为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即行政法律责任。
7、(单选题) 在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国度里进行革命,应该选择什么样的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立足中国国情,选择了()的革命道路。
A.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B.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
C.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
D.新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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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立足中国国情,走出了一条不同于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即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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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与题干无关,A项错误。
B项: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来到井冈山,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道路开辟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中国革命从此星火燎原,从失败走向胜利,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D项: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8、(判断题) 若发布的事项不宜或者不必向国内外宣布,不宜用公告。(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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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题干“不宜或者不必向国内外宣布,不宜用公告”表述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
9、(判断题) 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无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成为复议申请人。(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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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由此可知,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无行为能力,应是法定代理人为复议申请人。
因此,本题错误。
10、(单选题)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行为学家亚当斯提出的理论是:
A.公平理论
B.强化理论
C.行为矫正
D.期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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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
第二步,亚当斯是美国管理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他通过社会比较来探讨个人所作的贡献与所得奖酬之间的平衡关系,着重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正性及其对员工士气的响。他提出的公平理论:当一个人做出了成绩并取得了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因此,他要进行种种比较来确定自己所获报酬是否合理,比较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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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强化理论是过程型激励理论之一,由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首先提出。该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对其所获刺激的函数。如果这种刺激对他有利,则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若对他不利,则这种行为就会减弱直至消失。因此管理者要采取各种强化方式,以使人们的行为符合组织的目标。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两大类型。B项错误。
C项:行为矫正,心理学术语,是属于对人类行为进行分析和矫正的心理学领域,又称行为改变或行为治疗。它是指通过行为分析,针对性开展和实施某些程序和方法,来帮助人们改变他们的行为,如对正常儿童口吃、发脾气、厌学、说谎、言行不一等不良行为的治疗,或对成人酗酒等行为的矫正,以达到改进其生活的某些方面的目标。C项错误。
D项:期望理论又称作“效价—手段—期望理论”,是管理心理学与行为科学的一种理论,由北美著名心理学家和行为科学家维克托·弗鲁姆于1964年在《工作与激励》中提出。这个理论可以公式表示为:激动力量=期望值*效价。期望值,是人们根据过去经验判断自己达到某种目标或满足需要的可能性是大还是小,即能够达到目标的主观概率。效价,是指达到目标对于满足他个人需要的价值。同一目标,由于各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需求不同,其需要的目标价值也就不同。同一个目标对每一个人可能有三种效价:正、零、负。如果个人喜欢其可得的结果,则为正效价;如果个人漠视其结果,则为零值;如果不喜欢其可得的结果,则为负效价。效价越高,激励力量就越大。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