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招聘20人,限男性。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所招聘的安全保卫人员从事县委、县政府两院安全保卫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由县公安局看护大队管理(不具有辅警身份),工资等相关经费由县财政保障。所招聘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工资2745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退役士官士兵放宽至高中(中专);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坚定、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安全保卫工作; 
 
	  6、新野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保卫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新野县汉城路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汽车站往东3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7-65033558、 16638751611。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1)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书,退役士官士兵提供退役证明书(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如实填写《招聘安全保卫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可在新野政务网下载报名表填写,也可到报名现场填报。 
 
	  (3)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交单色蓝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依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报名现场对每名参加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及所规定的不得报名情形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待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无误为通过报名。 
 
	  5、通过报名审核人员,招聘办电话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通过审核的人员,即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体能测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每项满分100分。(1)纵跳摸高;(2)4X10折返跑;(3)男子1000米。体能测试的评判标准为《河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和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通过在县人社局公示区域张榜公布,并进行电话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考生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3、体检: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规定的体格检查项目和标准执行。 
 
	  参加招聘人员身体基本条件应达到: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确定,由参加招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在县人社局公示区域张榜公布,并进行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时间、地点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放弃与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4、考察与政审 
 
	  (1)参加考察与政审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从经过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参加招聘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 
 
	  (2)考察政审的内容:考察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现实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社会信用不良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时,一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政审的方法: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审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1:1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不足,可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与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招聘公告由新野县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野县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2日 
 
	  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表“报表序号”、“资格审查”栏目由工作人员填写,其它栏目由报名人员填写。 
	
		
			 
		
				姓 名 
			 
			
				  
			 
			
				民 族 
			 
			
				  
			 
			
				出生年月( )岁 
			 
			
				  
			 
			
				照片粘贴处 
			 
		
			 
		
				政治面貌 
			 
			
				  
			 
			
				籍 贯 
			 
			
				  
			 
			
				身 高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本人电话‚亲属电话 
			 
			
				① 
			 
			
				② 
			 
		
			 
		
				报考人员类别(在相应类别后打√) 
			 
			
				①专科以上未就业学生 
			 
			
				  
			 
			
				②复退军人 
			 
			
				  
			 
		
			 
		
				学习情况(填写学习经历) 
			 
			
				学 习 时 间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工作简历(填写部队服役及工作经历)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单 位 
			 
			
				工 作 岗 位 
			 
		
			 
		
				  
			 
			
				  
			 
			
				  
			 
		
			 
		
				家庭成员 
			 
			
				与本人关系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照片粘贴处 
			 
			
				  
			 
		
			 
		
				承 诺 书1、本人完全明白并保证符合本次招聘报名条件;2、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真实有效;3、如有不实情况和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本人签名: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 见 
			 
			
				审查人(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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