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待遇 
				 
					电工 
				 
					1人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取得电工执业资格 
				 
					合同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者需携带:个人简历1份;2寸照片2张;身份证、电工执业证,自备档案袋1个。现场审核资料,请提前准备完善。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条件应与招聘条件相一致,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舞弊或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2、笔试:即理论考试;应聘者需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迟到2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应聘者需持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场。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未按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参加我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医院规定录用。 
 
	本方案由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3360503(人事) 
 
	监督电话:0372-3360502(纪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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