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 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0]23号)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2.经“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经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认定成功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3日上午8:00至2022年5月27日下午18:00
四、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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