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3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录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录工作进行指导,区教育体育局成立考试招录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涉及学校11所,幼儿园4所,公开招聘人数4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5名,幼儿园教师8名。各学科岗位计划人数、专业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认定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适当放宽。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上岗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的,试用期满不予聘用。
五、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 — 2022年6月30日17: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人员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30日17: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30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 — 2022年7月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考生通过审核后可以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申请免缴考务费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2022年 6月 30日17:00前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hjyjrsk@163.com。
8.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瀍河回族区考试招录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瀍河回族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瀍河回族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8)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加分材料时间:笔试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瀍河回族区政府大楼503办公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考2门,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
附件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