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县幼儿教师严重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5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15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仪表端庄,热爱幼教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没有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是鹿邑县在编教师的;
2.曾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鹿邑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i.gov.cn)、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
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件传递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 8月3日18时
3.报考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
(2)就业报到证(2022年毕业生无报到证需开具学校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鹿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6)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lyjyrsc@163.com,文件夹名称为XXX报考资料)。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与考生无法取得联系,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
6.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四、考试
(一)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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