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批准,面向十所师范院校毕业生和优秀在职教师公开招聘17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区纪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主要为管城回族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招聘名额共170名,其中面向十所师范院校毕业生招聘140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面向优秀在职教师招聘3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本次招聘名额如有核减,核减名额调整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名额中。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2023年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科目和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优秀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其他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流程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2日18:00。考生登录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考试网(http://gczp.zgrccp.com),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4月14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613076956,13598617596。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试费用。
(二)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或者本人所报岗位和考试科目不相符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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