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途径
	通过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公众号社会公布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汝南县南海禅寺莲花广场对面农商银行二楼(淮阳楼饭店大门对面楼梯口上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原件;
	(2)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更多题库进入豫考题库中心真题模拟/专题训练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笔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考试科目统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100分制。根据报名人数达到1:3的进行笔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 
	1、所有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或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4、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成绩为准另行通知;
	3、面试通知时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4、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通过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
	(四)体检
	考试结束之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与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应试人员最终通过体检、政审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于拟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办理用工手续。
	(七)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五、岗位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监督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管理,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汝南县委宣传部、汝南县机关事务中心及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812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