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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鹤壁市202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来源:鹤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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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市2025年面向社会为浚县、淇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鹤壁市202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鹤壁市202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00至7月18日17:00。

考生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hebi.gov.cn/),按照报名系统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的报考人员,即可选报岗位;选报岗位后须检查报考信息并点击“确认信息”,如修改信息须再次点击“确认信息”按钮;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禁止修改报考信息,报名完成。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5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9∶15,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并妥善保存电子版,以备后期面试资格确认等环节使用。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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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专业知识》,分西医专业、中医专业,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日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前,由报考单位所属县区进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需考生本人参加,其他人代理无效。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提供材料清单等将在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注:对2025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确认,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聘用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面试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安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应试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或者免笔试应试者与参加笔试的同岗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如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报考单位所属县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工作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最长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七)结果备案

两县卫生健康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盖章后上报至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助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助经费。

2.纳入编制管理或岗位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两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

3.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社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四、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特招毕业生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岗等情况均视为违约,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对违约人员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费用和违约金。单位违约的纳入医疗机构信用记录。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信息发布与咨询

本招聘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其他相关通知均在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醒:考生填写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时,要登记经常使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原因错过电话通知或公示公告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0392-3322372

浚县卫生健康委:0392-5506930

淇县卫生健康委:0392-7171357

附件:鹤壁市2025年特招需求表(岗位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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