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25名(限男性),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突出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森林消防队员。
2.人数:根据县林业局实际需求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5名森林消防队员(限男性),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勤务保障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体条件
1.男性,3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味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净身高165cm以上(含),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7;
3.持有退伍军人证、汽车B2及以上驾驶证、应急救援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当前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发布为准,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过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
4.报考人员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鲁山县林业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人事代理)报名表》一式1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4)高中及同等学历层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递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其他证件(退伍军人证、汽车B2及以上驾驶证)、应急救援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注意事项
报考资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资格审核有效期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审核时间截止后,不允许提交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2月4日(上午9:00—下午18:00)。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报名地点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未按时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进行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证核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体能测试
(1)测试安排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携带体能测试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
(2)测试科目
男生:1000米跑、俯卧撑,具体要求见附件3。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若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要分设面试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加权平衡,加权后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及时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须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管理
1.对拟聘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统一由鲁山县林业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培训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统一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实行轮休值班制,统一集中食宿,并按照《鲁山县森林消防大队日常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的主要依据。
4.工作地点:鲁山县森林消防大队各靠前布防点。
六、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八、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2025年鲁山县林业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7172577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附件1.2025年鲁山县林业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人事代理)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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