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满足区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受示范区管委会委托,周口市示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直幼儿园保育员30名,农村附设幼儿园保育员15名。
二、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保育员岗位体检标准。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
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或保育师资格证。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已取得“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资格,服务期限不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信息发布
2025年11月25日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官网(http://www.zksfq.gov.cn/)、微信公众号“魅力新区”发布招聘公告。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官网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后续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未能及时关注本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周口市招商大厦C座一楼(高铁大道与纬十三路交叉口)
4.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保育员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行下载填写《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公开招聘区直幼儿园保育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公开招聘农村附设幼儿园保育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现场采集报名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如实填写。
5.资格审查
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要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和聘用全过程。
6.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考生每人交报名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户家庭子女凭乡村证明免交报名费。
7.注意事项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资格审核通过)的比例不得小于1:2,达不到1:2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8.分配说明
本次招聘为区统一组织,考生报名时须承诺服从示范区园所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面试及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技能实操,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2.面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为期3年,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其他聘用制人员有关待遇标准落实。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可续聘;若续聘,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聘用合同,若不续聘,聘用关系自动终止。
本方案由周口市示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7735722
周口市示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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