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疗综合实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鹤壁市人民医院是由原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原鹤壁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肿瘤研究所)于2012年5月整合组建而成。医院占地面积12.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3万平方米,下设总院区、山城院区、南院区三个院区和培训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两个中心。临床、医技科室68个,开放床位1525张。2018年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经过60余年的发展,医院已经成为鹤壁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市属公益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现有研究生以上学历134人,副高以上人员341人,鹤壁名医35人。医院获批河南医学科技攻关项目14项,河南医学教育研究项目24项;鹤壁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2项,鹤壁市科技惠民项目1项,获得鹤壁市科技进步奖36项,平均每年引进新技术、新项目30余项,多项新技术填补了鹤壁市空白,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医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群众满意医院、河南省提升医疗服务标杆单位、河南省科教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河南省红会送医计划先进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鹤壁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组织领导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院纪委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医院学科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岗位需求、专业要求详见《鹤壁市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4.年龄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临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专业条件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
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鹤壁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我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投递简历方式进行,并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bb2693519@163.com)。按照报名材料要求的顺序,正面向上,编辑到一份PDF格式的文档中。
2.报名材料
(1)《鹤壁市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本人高中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包括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考核,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具体时间、要求另行在鹤壁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增加心理测试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实地察看、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等,重点考察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鹤壁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及应聘人员的监督。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2-8299198(吕老师)
监督电话:0392-3331556(医院纪委)
附件1:鹤壁市人民医院 2025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pdf
附件2:鹤壁市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鹤壁市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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