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46名。
一、学院简介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学校拥有鑫苑路、园田路、嵩山路3个校区,设有19个二级学院(部),3个本科专业、62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和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928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740人,拥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文艺界人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优秀专家、省委宣传部“四个一批”文艺人才、国家一流本科专业雕塑专业负责人、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学”负责人、省级骨干教师等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被河南省美协授予“河南省艺术类实践性人才培养基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分管人事、教务、纪检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硕士研究生46名。详见《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需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avcli.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_250117.aspx?sid=42,进入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时至2025年12月31日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院教师工作部联系(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受理咨询),联系电话:0371-68588951。
(三)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官网查询。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并打印各学习阶段“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并打印各学习阶段“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5)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官网查询。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需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校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括实际操作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8588951(学校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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