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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漯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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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批准,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进行人才引进,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共计7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2025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以教育部第二轮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高校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6.专业目录: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情形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告通过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lhna.gov.cn/)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luohe.gov.cn/)发布,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所需材料:①《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版2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

3.报名方法和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按序号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sfqnlzf@126.com邮箱,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核

1.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线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要根据通知时间,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补充、更换和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弃权。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核的报名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核结果将通过报考人员报名邮箱和手机短信形式进行反馈,并发放考试通知书。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面试。笔试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达到3:1以上(含3:1)的岗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未达到3:1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低于3:1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计划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核定、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在漯河市内最低服务期五年,对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人才引进事宜在区党工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区组织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5-3195199(工作日时间)

监督电话:0395-3195066(工作日时间)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2025年人才引进计划表.wps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wps

中共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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