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和技术服务力量不足的压力,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技术推广等政策和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20〕15号)精神,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2026年度计划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二、招募对象
1.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限制:1971年2月2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3.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和中级以上畜牧兽医类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者年龄放宽至1968年2月2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4.永城籍贯,或长期在永城居住。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此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事业,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并能够专职从事该项工作。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工作任务
1.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动物防疫服务,帮助其增强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指导、参与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散养畜禽的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
5.完成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6.协助所负责辖区内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详细工作内容参考《永城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
五、服务待遇
2026年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人每年岗位补助3万元。个人自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2026年2月3日至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永城市东城区文化路北段永城三高对面)8003室。
联系人电话:蒋芳芳152 3993 6042 吕倩182 3800 1566
3.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执业兽医师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表一式2份(打印),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本人不到场允许和联系人沟通后通过邮寄纸质材料(复印件)的方式完成报名,邮寄丢失风险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招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80分)+面试(20分)进行。
2.准考证领取:考试前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3.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为准,满分为80分。考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将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言语表达、求职动机、实践经验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20分。
(四)拟订初聘人员
依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订初聘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报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班子审定。
(五)公示
经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班子审定后的招募人员名单在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募人员,由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特聘服务协议,协议日期为正式聘用日期。
(七)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1年。
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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