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开封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6年4月1日(星期三)早上7:30准时集合。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集合地点:开封市中州国际饭店南门(盛祥路与夷山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方收取(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现金260元,除体检费用外,建议额外准备适量现金以备支付现场复检项目费用)。
四、体检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熟悉“体检注意事项”。因考生未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体检当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证件不齐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分组点名时应将携带的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时领回。否则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聘用。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近视的须带合适的近视镜。
6.根据规定,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考生请携带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体检时出具怀孕证明并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所有项目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371—23806087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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