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洛阳市河洛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3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以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采取考试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公证员助理3名(其中一人派往伊滨经开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办公)。
四、岗位职责、岗位要求
(一)岗位职责:
协助公证员完成公证业务的办理,其内容涵盖接待当事人、在公证员的指导下受理业务、初步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起草公证文书、公证书的制作与归档、外出核实等。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一定的法学专业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2.熟悉办公软件,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细致耐心,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妥善处理当事人诉求。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公证员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公证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7.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涉及日期统计的均截止2025年4月30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8:00。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上需添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红、蓝、白底均可),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并将上述资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lyrc63119518@163.com。注:《应聘报名表》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个人简历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阅个人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注: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0379-63119518)。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址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通知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照拟聘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取消候选人的录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在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由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拒不报到或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任职管理及薪酬标准
被聘用人员薪资具体按照河洛公证处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公司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379-65298802
0379-63939112
附件1: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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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