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的通知》(鹤编〔2025〕23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高质量建设发展的通知》(鹤政办文〔2025〕20号)要求,为适应淇县消防救援工作发展需要,根据我县实际,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差供、自收自支正式在册人员中选聘18名人员从事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为做好本次选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条件
选聘数量: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8名(限男性)。
选聘范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差供、自收自支正式在册人员(不含学校、医院)。
主要职责:消防业务训练、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执勤战备等日常性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参与乡镇的森林防灭火、防汛抢险、安保执勤等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二、选拔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记载出生日期为准),不限学历。
4.身高165厘米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夜盲症,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纹身等明显标记;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招录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工作时间(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资格初审。
由各主管部门组织报考人员填写《淇县公开选拔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推荐表》,并于2026年1月30日前集中报送以下材料至淇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地址:淇县中华路5号三楼南侧大队办公室):
①《淇县公开选聘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推荐表》(附件2)
②《淇县公开选聘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报名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版)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毕业证复印件
⑤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⑥二寸蓝色背景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一并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体能测试通知单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单。
2.体能测试
报考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进行体能测试,主要检测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
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仰卧起坐、1000米跑。
体测时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所选项目测试时,该项目按“0”分计成绩。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当场公布体测成绩。为保证测试安全顺利,考试前考生必须签订考前承诺书,患有心脏病、癫痫、哮喘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实际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体能测试。
3.加分
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的,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人员持有驾驶证B证以上(含B证)的总成绩加10分;
可重复加分。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4)×50%+加分。
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对拟选拔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经历、拟聘岗位资格与能力、个人征信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管理和聘用
1.管理。公示结束后,拟选聘人员进入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退回原用人单位,所有待遇恢复至选聘前。
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其日常管理、训练演练、执勤战备、灭火救援、日常量化考评和年度综合评定等工作,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月8天假期,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考评评定结果作为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晋升职务职级、调整工作待遇以及评优评先、调离、辞退的依据。
2.待遇。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范围,按照县同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3.执勤补贴:服务于北阳镇、西岗镇、高村镇、庙口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6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服务于黄洞乡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8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增发执勤补助。除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外,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4.退出管理。年满48周岁(驾驶员年满53周岁)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的,纳入财政统发,调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没有空缺编制的,由编制、人社部门统筹解决。
5.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岗位分配方法
现场抽签分配到各乡镇。不同意岗位分配的视为弃权,直接退回原单位。
报名咨询电话:0392—7275396
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事宜,由淇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淇县公开选聘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岗位计划表.docx
2.附件2:淇县公开选聘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推荐表.docx
4.附件4:淇县公开选聘淇县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报名汇总表.docx
淇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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