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许昌市建安区法学会工作力量,提高司法辅助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名,详情见《建安区法学会2025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不限性别;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6.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7.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an.gov.cn)发布,请即时关注有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09:00至2025年7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an.gov.cn),点击“建安区法学会2025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上传照片时,照片必须为蓝底或红底,正面免冠近期1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2.报名需上传材料:
(1)《建安区法学会2025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备注:报考人员按要求上传资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
(2)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1寸免冠照片;
(4)公安机关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可提供)。
上传的信息由系统自动审核,信息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2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30元/人/科。进入技能考试环节的考生,须在技能考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另行缴纳30元考务费,具体缴费时间请留意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关系,由报考人员承担一切后果。
(三)考试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阅卷,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履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通过计算机现场实操进行速录看打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及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40%。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4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比例内成绩相同者,均进入技能考试。因考生自愿放弃技能考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技能考试前,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须登录报名网站,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安机关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jpg、jpeg或PDF格式)。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提交后,提交材料不正确、不齐全的系统会将材料退回并告知退回原因,考生补充完毕后需再次提交,请考生予以关注。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因材料提供不正确、不齐全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相同的一并递补。递补通知以电话方式进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参加技能考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技能考试准考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技能考试准考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进入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和参加技能考试的相关事宜将适时公布。
3.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综合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层次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jianan.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并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用工单位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予以辞退。
六、待遇和保障
待遇按照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核定的相关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享受正常的双休、法定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及时办理其现工作单位的离职手续,正式通知入职时,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递交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6.本公告解释权归建安区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工作由建安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5139816
监督电话:0371-511598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附件1:建安区法学会2025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建安区法学会
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安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